在江門補領異地身份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換領居民身份證所需材料】
由本人攜帶如下資料辦理:
1.居民戶口簿 。屬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原件)和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原件或復印件 。復印件需加蓋集體戶所在單位公章或戶籍所在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
【在江門補領異地身份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居民戶口簿丟失的,可以交驗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身份證件之一 。)
2.本人的《廣東(江門)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 。
3.在江門市就業、居住、就讀三種之一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醫保社保、單位證明、工作證、學校證明、學生證、租房合同等)
①由江門市簽發(簽注)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江門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
②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就業證明;
③證明合法穩定就讀的,提供在我市就讀的證明(如學校證明、學生證、學籍證明等);
④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數相關材料 。
4.屬未滿16周歲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2、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
3、能證實親屬關系的證件文書(如《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等)
【辦理地點】
屬居住的在現居住登記地、屬就學的在學校所在地、屬就業的在單位所在地的公共服務中心異地辦證點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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