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社保繳費標準2023 宜昌市社保繳費標準2023

宜昌市職工社保繳費標準2023
各區縣標準不一,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般如下: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0268元/月,下限維持2924元/月不變,執行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調至20268元/月,下限維持3803元/月不變,執行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三、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0292元/月,下限維持1410元/月不變,執行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四、用人單位應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如實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
【宜昌市社保繳費標準2023 宜昌市社保繳費標準2023】法律依據:《 關于公布社會保險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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