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失業金領取期限

大連失業金領取期限
根據累計繳費時間來算領取時間 。
繳費滿1年不足2年的 , 可以領取3個月;繳費滿2年不足3年的 , 可以領取6個月;滿3年不足4年的 , 可以領取9個月 , 以此類推 , 最長領取24個月 。具體參照如下表:

大連失業金領取期限

文章插圖
失業人員就業后再次失業的 , 繳費時間按重新就業后的繳費時間計算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 , 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
【大連失業金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 ,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 , 應當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 ,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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