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文明養犬倡議書 廊坊市文明養犬管理條例

文明養犬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
犬是人類忠實的朋友,給我們生活帶來很多益處,但如果不對它們加以約束和管理,就會帶來噪音、污染、傷人等問題 。養犬行為是個人素質和社會責任的綜合體現,爭做文明養犬人、創建人犬和諧的美好家園,是每個養犬人的責任和義務 。在此,我們呼吁廣大市民朋友從自身做起,從身邊養犬小事做起,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人居環境 。為此,我們倡議如下:
一、規范養犬 。按照《廊坊市區養犬管理規定》要求,辦理養犬登記證等相關手續,不飼養大型犬、烈性犬,不帶大型犬、烈性犬上街或出入公共場所,不虐待、遺棄所養犬 。
二、文明養犬 。攜犬外出時應由成年人牽引,遇到老人、殘疾人、小孩、孕婦請自覺避讓 。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征得駕駛員同意,并為犬帶嘴套或者將犬裝入犬袋、犬籠,或者懷抱 。培養愛犬出門隨行保持安靜的好習慣,防止愛犬亂吠叫、傷人、夜晚狂叫擾民現象發生 。
【廊坊市文明養犬倡議書 廊坊市文明養犬管理條例】三、衛生養犬 。不帶犬進入社區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外出遛犬時隨身備好清潔工具和塑料袋,隨時清理犬排泄的糞便,并妥善處置,保持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
四、健康養犬 。按照犬類防疫的有關規定,做好疫病的預防,定期為愛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它疫苗,關愛犬的健康,定期為愛犬進行健康檢查,防止人畜共患傳染疾病的發生 。犬只死亡應按照動物防疫相關規定,將犬只尸體進行無害化處理 。
為使我們生活的城市更加美好,希望廣大市民朋友積極響應此倡議,踴躍加入到“文明養犬”的隊伍中來,為創建文明城市貢獻力量!
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廊坊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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