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單位什么情況下可以辦理公積金停繳手續?

單位可以辦理停繳手續:
(一)職工工作變動至新單位,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原單位尚未轉移的;
(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符合銷戶提取條件,尚未辦理提取手續的;
(三)職工與單位暫時中止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的 。
【上海單位什么情況下可以辦理公積金停繳手續?】符合前款第(一)項情形的,停繳期限不超過六個月,單位應當根據職工實際情況及時辦理賬戶封存、轉出等手續,停繳期限到期后仍未辦理相關手續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自動恢復正常;符合前款第(三)項情形的,停繳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到期后需繼續停繳的,單位應當在停繳期限到期前重新提出停繳申請 。未重新提出申請或者審批未通過的,停繳期限到期后,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自動恢復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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