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標準 2022年度青島外地人參加居民醫保辦理攻略

一、參保條件
1、在青島市長期居住的外地戶籍居民,申請參加青島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時,應持有青島市公安部門簽發的處于有效期內的《山東省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并經本人承諾,未在青島市區域外參加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正常享受相關待遇 。
2、《居住證》持有人參加青島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不得在其他地區重復參保并享受相關待遇 。
3、新生兒可隨持有《居住證》且已參加青島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母一方參加青島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二、辦理方法
《居住證》持有人可就近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和應繳居民醫療保險費核定手續 。
三、參保登記時限
《居住證》持有人應于每年集中繳費期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 。集中繳費期內未辦理參保繳費的,其他時間不再受理參保登記、繳費或補繳申請 。符合參保條件的新生兒出生6個月以內可及時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 。
四、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原件 。嬰幼兒參保的,須提供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口薄原件,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原件;
2、填寫《青島市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3、《青島市居住證持有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承諾書》:點此下載 。
五、繳費安排
1、《居住證》持有人參加青島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本市同類型同檔次居民繳納醫療保險費,市、區(市)兩級財政給予相應補助 。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簽發《居住證》的,統一按照一檔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 。區(市)財政補助部分,由其《居住證》簽發地財政資金按規定分擔 。
【條件+材料+標準 2022年度青島外地人參加居民醫保辦理攻略】2、《居住證》持有人可以自行選擇通過銀行繳費、手機APP、電子稅務局等稅務部門提供的渠道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 。
3、以2020年1月1日為基準日,此前年度居民醫療保險費不再補繳,也不再享受相關待遇 。
六、繳費標準
2022年度,暫不調整參保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其中,青島市成年居民一檔繳費標準繼續按照每人每年462元的標準,選擇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和少年兒童繼續按照每人每年395元的標準,在校大學生繼續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繳費標準執行 。
《居住證》持有人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本市同類型同檔次居民繳納醫療保險費,市、區(市)兩級財政給予相應補助 。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簽發《居住證》的,統一按照一檔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 。區(市)財政補助部分,由其《居住證》簽發地財政資金按規定分擔 。
七、待遇享受
1、《居住證》持有人連續足額繳納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規定享受青島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待遇,待遇享受期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
2、新生兒出生六個月內參保,其父母一方當年度正常參保繳費并享受醫保待遇的,可補繳新生兒當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其出生之日起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可納入支付范圍;其父母一方當年度未參保繳費并享受醫保待遇的,可在當年度集中繳費期內隨父母一方繳納下一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自下年度1月1日起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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