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辦教師招聘對象一覽

根據東莞市教育局發布的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1年公辦學校事業編制教職員公告(本地專場),東莞2021年秋季教師招聘對象如下:
招聘對象
1、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指納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 。此類人員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就業報到證 。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包括以下四類:
(1)2021年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
(2)擇業期內的畢業生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規定,擇業期內的畢業生享有與應屆畢業生同等的就業待遇,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擇業期為畢業兩年內,博士研究生擇業期為畢業五年內 。適用對象為如下之一:
①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②廣東省戶籍省外就讀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③廣東省戶籍出國(境)留學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
(3)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仍在有效期內的畢業生;
(4)除有相關文件規定擇業期外,外省戶籍的外省(境外)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1年以內的畢業生 。
【東莞公辦教師招聘對象一覽】以上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為準 。擇業期截止日期為自畢業時間起,至本次招聘報名結束止,未滿兩年(2018年畢業仍在就業擇業期限內的本科高校畢業生,擇業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未滿五年 。
2、社會人員:除畢業生外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含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 。東莞市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中職學校)在編在職教職員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內 。
*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是指2009年原代課教師通過東莞市統一組織的選招聘用合同制教師學科考試,與我市公辦中小學簽訂《東莞市公辦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合同書》,現仍在我市公辦中小學教學崗位上的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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