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婚姻登記員職責和要求是什么 婚姻登記員的崗位工作要求

【嘉興婚姻登記員職責和要求是什么 婚姻登記員的崗位工作要求】一、婚姻登記員的主要職責
?負責對當事人有關婚姻狀況聲明的監誓;
?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結婚、離婚、補發婚姻登記證的條件;
?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簽發婚姻登記證;
?建立婚姻登記檔案 。
二、婚姻登記員登記要求
姻登記員在婚姻登記證和婚姻登記材料上的簽名應當由本人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者簽字筆親筆書寫,不得使用計算機打印或者加蓋個人印章,不得空白 。婚姻登記員簽名應當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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