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思考( 二 )


現行施工企業清收拖欠款的措施,無非是抓內潛,實行清欠責任制 。有的單元還實行專職清欠,年底按完成清欠任務環境核發人為獎金,成果年年清、年年欠,前清后欠 。經由多年的清欠環境闡述,不難發明,管理拖欠工程款最基本的要領,不是企業如何清欠的問題,而是應從如何建立健全修建市場看管管理體系,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上做文章:
1、嚴格建造項目立項和開工審批,建立項目建造審驗制度
各級政府特別是省級地方政府,應切實按照基本建造步驟服務,嚴格立項和開工審核,要建立專門賣力當地建造項目立項、開工、驗收等管理機構,對建造項目資金泉源及到位環境均應組織審計結構或社會中間機構舉行審計驗資,以確定其正當性和可靠性 。對資金不到位,不切合開工條件的工程,固執不予管理開工手續,同時要把有關審計驗資資料與工程資料一并歸檔保管,以備后查,并上報有關管理機構 。國度應每年對各地建造項目舉行復審看管,對發明的問題應嚴肅處置處罰,從源頭上堵塞投資缺口,戒備孕育發生新的拖欠 。
【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思考】2、完善建造項目招投標機制
國度及各級地方政府應增強對建造項目招投標的看管管理,尤其是標的的看管審查,戒備過分壓價 。同時應進一步范例招投標步驟和文件,把施工企業與建造單元置于公正的生意業務環境中,促進修建市場康健成長 。

3、推行稽察特派員制度,增強建造項目審計看管
98年以來,國務院先后任命了30多位稽察特派員和100多位特派員助理,對一批重點主干大中型企業舉行了以財政看管為焦點的實地稽察,對維護國有資本權益,增強企業管理發揮了積極作用 。提倡對建造項目特別是地方立項的投資項目,也應推行稽察特派員制度,以增強對建造項目可行性研究、立項、資金落實環境及工程質量等全歷程監控 。同時應把建造項目稽察的重點放在工程竣工之前,對發明的問題可以實時改正制止,可以使項目按計劃,定期保質完成,同時也戒備了全社會“三角債”的孕育發生 。
4、健全市場機制,保障國有施工企業的正當權益
當前修建業法制還不很健全,有些劃定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的成長要求,同時還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環境 。因此,國度及各級地方政府應盡快制定與《修建法》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及相關法例,把以下幾點納入其法例中 。①、授予施工單元“知情權” 。在招投標時,應將經由審計的建造資金到位資料向承包商公然,以利于對建造單元的看管 。②、完善工程結算有關措施 。把工程完工后實施工程款結算的時間做一公正劃定,戒備建造單元因資金缺口有意推遲結算期限,損害施工企業的正當權益 。③、建立建造項目保修制度 。按照劃定,建造工程在竣工交付操作后,建造單元要按照工程總造價的3%~5%留取工程保修金,但往往在保修期滿后,有些建造單元卻以工程質量問題、領導和包攬人調離等各種理由拒絕付款,使施工單元無法將工程保修金全額收回,最終形成新的拖欠 。④、拖欠工程款及利息的保障措施 。可以采納建造單元向施工單元供給保函的形式,一旦出現拖欠現象,施工單元可以按保函中的劃定向為建造單元出具保函的銀行強行劃款 。還可以模仿股份制企業“債轉股”的形式,建造單元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可以采納把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作為施工單元投入建造項目的資本進行運作,以盤活沉淀資金,保障施工企業的正當權益 。5、整頓修建市場秩序,清理修建施工隊伍
當前,修建市場雜亂,施工隊伍繁多,僧多粥少,魚目混珠,工程分包和層層轉包現象嚴重,并出現了重大的質量事故 。因此國度及各級地方政府應增強對修建市場及修建隊伍的清理整頓,尤其是那些謀劃管理程度差、質量低劣的施工隊伍,應固執予以清理 。對出現過重大質量事故的應重點舉行整治,以范例和凈化修建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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