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應注意事項

現在,跟著修建市場的進一步擴大和開放,修建企業所追求的目標不光是質量好、工期短、業主滿意,同時還追求投入少、產出大,企業贏利豐盛的修建產物 。為此,企業必需增強對施工項目舉行科學管理,而在施工項目管理歷程中,條約管理是最重要的要害,是整個管理歷程中的焦點 。
條約形成的歷程分兩步:第一步是投標取得條約資格,第二步是經由談判舉行簽約 。在這個歷程中,作為承包商主要經由闡述招標文件舉行投標報價、定時交送招標書、與業主舉行談判商談條約條款的各個細節問題、修改條約文本、兩方告竣共鳴后簽訂條約書 。條約一旦形成,將作為兩方日后必需推行的約束 。因此,承包商應十分重視這一歷程,充實思量有利因素,力圖使兩方責權利關連均衡,沒有苛刻的片面約束性條件 。聯合多年的事情履歷,下面我談幾點看法:
一、投標取得條約階段
投標報價是取得條約的要害,也是條約的主要構成部門 。報價應思量兩方面因素:一方面包含承包商為完成條約劃定義務的全部用度和所期望的工程利潤,應該采納有利的報價,另一方面由于到場投標競爭的承包商都有承包工程的資格,都希望報價為業主選中,和業主談判以擊敗對手取得條約資格 。因此,要做好一個既有利又有競爭力的報價,應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事情:
1、工程預算
工程預算是承包商為完成條約劃定的義務所必需的用度支出,也是承包商的保本點 。因此,工程預算必需全面回聲招標文件的內容,回聲招標文件劃定的承包商的條約責任、義務、工程領域和詳細的工程量 。預算前必需對招標文件舉行詳細闡述、具體地逐條地確定承包商的條約責任,復核工程量,以確定各項用度 。
2、制定報價計謀
制定報價計謀是謀劃計謀的一部門,因此必需綜合思量承包商的謀劃總計謀、修建市場競爭的猛烈程度和條約的危害程度等,以調解不能預見危害費和利潤程度 。一般在承包工程中,投標報價不即是條約價錢,因為在議價談判和條約談判中大概調解報價,而每每條約價錢又不即是工程實際結算價錢,因為條約實施中大概經由索賠調解條約價錢 。因此,承包商在議價談判歷程中可按照實際環境,采納進一步驟整報價,提出更好的、更先進的技能措施及實施方案以戰勝對手 。比喻:隧道報價中,可操作洞內棄方舉行石料自加工,可淘汰地材購入價錢;開挖歷程中也可接納人機配合的施工或多功效臺架舉行生產的公正調配,這樣可低沉呆板操作費 。
二、條約談判及簽約階段
承包商在取得條約資格后,應把主要的精神轉入到條約談判簽約階段,其主要的事情是對條約文本舉行審查,舉行條約危害闡述以及最終簽訂有利的工程承包條約 。
1、工程承包條約文本條款的審查
條約文本通常指條約協議書和條約條款等文件,是條約的焦點 。條約的文本只管即便接納我國《建造工程條約示范文本》或國際通用的FIDIC條款作為條約文本的依據,主要管理如下問題:
(1)內容齊全、條款完整、不得漏項,對條約劃定的工程實施歷程中的各類大概環境都要作預測、說明,以防日后爭執 。
(2)定義清楚、精確,兩方工程責任界限明確,不得暗昧不清 。
(3)條約條款應表現兩方平等互利,即責任和權利、工程和人為之間的均衡 。
2、條約危害的闡述和對策
經由對條約文本的審查,應聯合工程的實際環境舉行條約的危害闡述,并采納相應的對策 。由于承包工程的特點和修建市場的猛烈競爭,承包工程歷程中危害極大,領域很廣,常見的危害有三類:業主資信的危害,外界環境的危害,工程的技能、經濟和法令等方面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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