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元是什么調料?味元是什么調料,深度解析,點這里( 二 )


臨湘法院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一審判決被告十分味道公司于十日內給付原告沈3071.2元,同時,原告返還被告人參豬蹄湯44份,駁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十倍賠償金的訴訟請求 。
4月28日,審理上述案件的臨湘法院法官任剛德告訴本報,他作為裁判的考慮是,“食品安全很重要,對健康有影響,應該引起重視 。 但是,這種情況下的商品沒有過期、變質等 。 而只是商品的瑕疵標識,不能等同于商品本身的質量問題 。 商標瑕疵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消費者可以退貨,但是對商家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就有點太重了 。 "
任剛德介紹,法院曾試圖對此案進行調解,但原告不同意,法院不得不考慮雙方利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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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公布的二審判決顯示,一審判決后,沈某上訴 。 2022年3月7日,岳陽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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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圖

涉案產品圖 湖南高院 圖
觀點:特殊“買家”借口“打假”,實為牟利
中國裁判文書網數據顯示,沈某以食品標簽瑕疵進行十倍索賠的,不止人參湯,還有茶葉、散裝枸杞、現熬阿膠、進口保健品、化妝品、嬰兒奶粉等多種商品,涉及線上線下多家店鋪 。 在多起訴訟中,長沙、岳陽兩地法院未支持其標簽瑕疵的十倍索賠 。
2021年5月,沈某以購買的“福鼎白茶”標明了具有“清熱毒消炎癥”等保健功效,不符合食品安全為由,要求商家十倍賠償 。 長沙雨花區法院認為,茶葉的上述描述屬于其自然屬性,并非涉案產品本身具有保健作用的刻意描述,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遂駁回其十倍索賠請求,其不服上訴至長沙中院 。
長沙中院查明,沈某2020年度在一審法院先后提起了七起買賣合同糾紛類訴訟,訴訟請求均涉及退款及十倍賠償 。 沈某在長沙市天心區、岳麓區等人民法院亦提起過類似訴訟 。
長沙中院認為,沈某的行為不應歸于為“正常生活所需”而購物的消費者范疇,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一般消費者,同時沈某未提供證據證明案涉茶葉存在對人體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情形,遂駁回起訴 。
多起判例顯示,長沙中院在多起類似案例中,均保持上述裁判觀點 。
澎湃新聞還注意到,2022年4月26日,岳陽臨湘市人民法院在其官網通報了上述“人參豬蹄湯”案件,標題為:“借口‘打假’,實為牟利,臨湘法院:駁回訴求,絕不助紂為虐!”
文章表示:隨著法律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增大,社會上出現的特殊“買家”,他們并非單純為了滿足生活消費需求而購買商品,而是利用法律規定中的懲罰性賠償規則,通過大規模采購瑕疵商品、利用商家漏洞,打著維護自身權益的旗號,對商家進行高額索賠 。 甚至將商家告上法庭,利用訴訟權利,上演維權與惡意索賠的戲碼 。 假冒偽劣、瑕疵產品,在一定程度上會造成人身損害的,都須予嚴厲打擊,但任何“打假”行為也都必須恪守法律底線 。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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