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威海大學校園里的瘋狂網貸:欺騙27名同學 貸款逾70萬元( 三 )


“你可以用同學的身份信息貸款 。”張濤的一句話,讓王瀟俊找到了“出路” 。隨后,在張濤的教唆和威脅下,王瀟俊分別以開鞋店需要資金周轉、兼職業務未完成、網絡兼職刷單任務和明確告知需要身份信息貸款等方式,讓周圍同學提供身份證等證件,然后由同學本人或自己協助的方式,在各類平臺上辦理貸款 。
終獲刑罰
案情一步步在水落石出,可是案件的審理并不十分順暢 。
2018年4月18日,高區檢察院公訴人以詐騙罪對王瀟俊提起公訴 。同年7月6日,本案第一次開庭審理 。庭審期間,王瀟俊對于指控的犯罪事實、詐騙數額有異議 。
“有些貸款是他們自己貸的,不能算在我的詐騙金額中 。”
“有些貸款平臺的利息超過法律規定,我認為這些金額應該不屬于詐騙金額 。”
“我也償還了部分貸款,不應該算在總額中 。”
同時,王瀟俊的辯護人也對王瀟俊的行為進行無罪辯護 。他認為,王瀟俊的同學知道錢的用途,因此王瀟俊的行為屬于普通借貸,只是由于個人借款超出本人的還款能力才導致這個結果 。在這個過程中,王瀟俊是辜負了同學的信任虛構了一些事實,但他本身并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他是準備要還的 。
由于本案涉及被害人數眾多,涉及十余個網貸平臺,先后有上百筆資金流轉,而大量原始轉款記錄在被告人王瀟俊實施犯罪時予以銷毀,且多個網貸平臺因涉及違法違規放貸在案發后已關停整改,相關記錄無法調取補充 。鑒于此,公訴人建議延期進行審理,由公安機關繼續補充相關數據和證據 。
經過向每名被害人逐筆核實被騙經過和被騙數額,多次向王瀟俊復核案情,案件事實終于查明:王瀟俊共借用同學身份信息辦理貸款67.8萬余元,扣除案發前償還的6.6萬余元,詐騙數額為61.2萬余元 。按照對被告人有利的原則,扣除高息借貸平臺沒有直接放貸的利息部分,詐騙數額最終確定為58.6萬余元 。
同時認定,在王瀟俊詐騙同學的過程中,張濤有威脅、教唆行為,并將王瀟俊利用同學身份信息在網絡平臺貸取的手機和禮品卡銷贓處理,與王瀟俊構成共同犯罪,遂依法予以追訴 。經查,張濤與王瀟俊共同詐騙數額為31.3萬余元 。
針對王瀟俊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公訴人對王瀟俊的非法占有目的進行了清晰闡明:王瀟俊隱瞞其真實財務狀況并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信任,被害人是基于王瀟俊有能力還款的承諾,才配合王瀟俊使用個人身份信息辦理網絡貸款,且在兩三個月的時間內借貸數額高達五六十萬元,該行為構成詐騙罪 。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王瀟俊的親屬自愿代其退賠了18萬元,張濤也退繳贓款16萬元 。這些錢均由法院發還各位被害人 。最終,法院采納承辦人的指控意見,依法作出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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