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 肇慶市仲裁委員會電話

(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是什么?
答:首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是:(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
【肇慶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 肇慶市仲裁委員會電話】其次,關于社會保險爭議,具體包括:(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發生的爭議;(二)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其損失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失業、生育、醫療待遇和賠償金的;(三)勞動者以用人單位降低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標準導致其損失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損失的 。
第三,住房公積金爭議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 。
(2)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是什么?
答:根據《公務員法》第一百條,《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第二條,《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第二條等有關規定,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是:
一是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二是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是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是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是法律、法規規定由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
(3)申請仲裁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答:注意事項:
一是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人事爭議是60日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因身體殘疾等原因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工作人員記入筆錄,申請人需在筆錄中簽名或加蓋指模 。
二是仲裁申請人在遞交仲裁材料前應先從下列幾方面自行審核:(A)申請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B)申請仲裁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人事)爭議;(C)申請仲裁事項是否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內容;(D)該爭議是否屬于本仲裁委員會管轄;(E)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并符合要求;(F)申訴時間是否符合申請仲裁的時效規定 。
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是仲裁申請書:內容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現住址、聯系電話、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用人單位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地址和聯系電話)、具體的仲裁請求及金額、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復印件)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申請人應當提供經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作為仲裁文書送達地址,如地址變更的須及時書面告知仲裁委員會 。因申請人自己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仲裁機構、申請人本人或者申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仲裁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
申請書及證據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由申請人本人簽名(如有代筆人需注明) 。
二是其它材料:
①勞動者訴用人單位:(A)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B)如委托代理人代為仲裁,需提交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書》;(C)被申請人為企業的,提供“企業注冊資料”原件一份(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經濟信息中心查詢)(D)被申請人為事業單位的,需提供“登記資料”原件一份(向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中心查詢)(E)被申請人為其他單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機構出具的“登記資料”一份(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