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政府網公租房 廊坊市區公租房保障申請程序

2021年廊坊市區公租房保障申請程序是:
中心城區城鎮戶籍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鄉、鎮政府)領取申請表并填寫完整 。居委會(鄉、鎮政府)對中心城區城鎮戶籍家庭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填報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等進行審查,并核驗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 。
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向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地(非企業的到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領取申請表并由申請人填寫完整 。用人單位對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基本情況和提供材料真實性進行擔保
相關事宜:
一、申請時間
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節假日除外)
二、保障方式
本次申請保障方式以實物保障為主,補貼保障為輔,即優先選擇實物保障,對實物配租搖號未中號家庭,符合補貼保障條件的輪候期間發放租賃補貼,直至下次實物配租成功 。對放棄實物配租房源的家庭取消其保障資格,兩年內不再受理申請 。
三、房源情況
本次申請實物配租房源暫不確定,按程序申請審核合格后,待房源具備入住條件進行統一搖號 。
四、保障對象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條件的市區常住城鎮戶籍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
五、申請條件
(一)市區常住城鎮戶籍家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中心城區城鎮戶籍,并在中心城區實際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且家庭財產在45萬元以下;
3、申請家庭在中心城區無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單身家庭在30平方米以下),在中心城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
4、申請家庭未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或者限價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者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等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申請租賃補貼的家庭,需在中心城區租賃住房居住 。
(二)新就業職工,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未婚;
2、具有中心城區城鎮戶籍,并在中心城區實際居住;
3、申請時在本地工作未滿5年且畢業未滿5年;
4、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經人社部門備案;
5、在中心城區無自有住房,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難且未以家庭或個人申請任何住房保障;
6、個人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
7、用人單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擔保書 。
(三)外來務工人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未婚;
2、具有中心城區城鎮戶籍,并在中心城區實際居住;
3、申請時在本地工作未滿5年且畢業未滿5年;
4、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經人社部門備案;
5、在中心城區無自有住房,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難且未以家庭或個人申請任何住房保障;
6、個人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
【廊坊政府網公租房 廊坊市區公租房保障申請程序】7、用人單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擔保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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