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租房申請申請進度查詢
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將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和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社區、工作單位公示,公示時間為10日 。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市住建部門統一將申請人基本信息在“廊坊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10日 。公示期滿,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取得保障資格 。
廊坊市區2021年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公告
申請受理時間: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節假日除外)
(一)申請及受理
中心城區城鎮戶籍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鄉、鎮政府)領取申請表并填寫完整 。居委會(鄉、鎮政府)對中心城區城鎮戶籍家庭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填報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等進行審查,并核驗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 。
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向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地(非企業的到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領取申請表并由申請人填寫完整 。用人單位對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基本情況和提供材料真實性進行擔保 。
(二)初審及公示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自收到報送材料15個工作日內,對材料的真實性及家庭收入、財產、房產等情況是否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條件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同時負責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材料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的核驗工作 。經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將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和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社區、工作單位公示,公示時間為10日 。
(三)審核及公示
區住建部門自收到上報材料15個工作日內,會同房屋交易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民政、公安、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金融等部門對申請人的家庭房產、人口、收入、財產、社保等有關情況進行審核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市住建部門統一將申請人基本信息在“廊坊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10日 。公示期滿,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取得保障資格 。
(四)備案及抽查
區住建部門將取得保障資格的家庭名單報市住建部門備案,由市住建部門登記為輪候對象 。市住建部門負責對取得保障資格的家庭進行抽查 。
四、咨詢電話
廣陽區咨詢電話:2012178
安次區咨詢電話:7161167
【廊坊市公租房申請進度查詢 廊坊市2019年公租房公示】開發區咨詢電話:607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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