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淮安清江浦區石塔湖周邊A地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四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十日內向淮安市房屋征收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
房屋征收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十日內,組成專家組,按規定對申請鑒定評估報告進行審核,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
九、征收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十、其它問題
(一)裝潢和附屬物的拆除問題 。被征收人須保持舊房完好,門窗、裝潢、附屬物等已補償的項目不得私自拆除,涉及專業部門拆除的水、電、燃氣等在結清水費、電費和燃氣等費用后,由專業部門負責拆除 。擅自拆除造成損失的,在補償費中予以扣除 。
(二)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后的糾紛處理問題 。被征收人須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交付舊房后攜帶本人《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身份證、舊房交割單原件到現場或指定地點辦理收付房屋征收補償款手續 。征收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發生糾紛的,征收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2022淮安清江浦區石塔湖周邊A地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三)未盡事宜 。本方案未盡事宜以現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規、政策及文件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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