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淮安清江浦區石塔湖周邊A地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石塔湖周邊A地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為切實改善廣大居民的生活和居住條件,需對石塔湖周邊A地塊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及附屬物實施征收 。為保證房屋征收工作的順利推進,切實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現行法規和政策,現制定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補償安置對象:征收范圍內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 。
二、補償安置依據:
1、《淮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淮政規〔2020〕1號);
2、《關于淮安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標準的通知》(淮住建發〔2011〕67號);
3、《關于印發淮安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估價技術細則(試行)的通知》(淮住建發〔2011〕68號) 。
三、征收補償安置原則:對征收范圍內的合法建筑予以補償和安置,對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一律不予補償、安置 。合法建筑認定的具體規定是:
1、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執照)的房屋為合法建筑 。
2、1984年1月5日國務院《城市規劃條例》頒布實施,城市規劃區內在1984年1月5日之前建設的建筑物均視為合法,具體以市區1985年測繪圖為準 。
四、簽約期限:自被征收房屋分戶初步評估結果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獎金期為10天 。
五、補償安置方式:提供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供被征收人選擇 。
六、補償安置標準和計算方法
1、房屋補償:
房屋補償單價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結構、成新、樓層、朝向、土地性質、建筑面積等因素,結合房地產市場情況,由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
房屋補償款=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積×房屋評估單價 。
2、生活配套設施拆裝費、裝潢補償、附屬物補償和花草、苗木、樹木補償:
按《關于淮安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標準的通知》(淮住建發〔2011〕67號)執行 。
3、搬遷補助費:
住宅房屋:每戶補助350元 。選擇產權調換需過渡的,按兩次計算 。
非住宅房屋:
房屋用途
計量單位
補助標準
(元)
備注
商業營業用房
平方米
10
餐飲業按鋪面營業面積的70%計算搬遷補助費 。
生產用房
平方米
20
房屋內有重型機械設備或精密儀器搬遷的,補貼標準上浮20% 。
辦公用房
平方米
6
含教學、醫療用房、辦公設施的搬遷 。
倉儲用房
平方米
12
搬遷時實際物資堆儲容量不足100%的,搬遷補助費總額按與實際物資堆儲容量同比例計算 。
4、臨時安置補助費:
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10元 。月臨時安置補助費低于360元的按360元補助 。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6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
選擇產權調換的:
①過渡時間計算:自被征收房屋騰空交付之日起,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之日止 。過渡時間出現零星天數時,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計算;超過半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
②過渡期限:產權調換房屋為多層建筑的,過渡期限一般不超過18個月;產權調換房屋為小高層、中高層建筑(7-18層)的,過渡期限一般不超過30個月;產權調換房屋為高層建筑(19層及以上)的,過渡期限一般不超過36個月 。
因房屋征收部門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給自行過渡的被征收人增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延長時間在12個月以內的,增付1倍臨時安置補助費;延長時間超過12個月的,自超過之月起增付2倍臨時安置補助費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