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梅州創業補貼政策2020

一、文件依據
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
2.《關于印發<梅州市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55號)
二、政策對象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所有股東均為法人股東的企業、勞務派遣企業除外)
三、補貼標準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 , 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四、申請條件
1.初創企業(指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招用員工(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申請補貼前連續6個月為招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 , 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除外) 。
2.初創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申請補貼后12個月內 , 不同初創企業吸納同一勞動者就業的不能再次申領補貼 。
五、申請材料
應提交材料:符合條件人員(被招用員工)基本身份類證明;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基本身份類證明;招用員工勞動合同 。
應核驗信息: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照);社保繳費記錄及申請時的參保信息;股東及出資信息 。
六、辦理流程
補貼對象可按年度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 , 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登記注冊之日起4年 。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創企業的 , 只有一家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跋嗤怯涀缘刂返牟煌鮿撈髽I , 帶動相同人員就業的 , 只能有一家企業申請一次補貼”的規定不再執行 。
七、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
八、辦理地點
【梅州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梅州創業補貼政策2020】市直:梅州市新中路9號人力資源市場303辦公室
梅江區:梅州市梅江區仲元東路53號一樓大廳3號窗口
梅縣區:梅州市梅縣區憲梓南路3號一樓大廳4號窗口
興寧市:興寧市曙光南路就業大廈一樓3號窗口
平遠縣:平遠縣政務服務大廳45號窗口
蕉嶺縣:蕉嶺縣安民街3號三樓就業培訓股
大埔縣:大埔縣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樓社勞組
豐順縣:豐順縣湯坑鎮新世紀莊園路2號一樓窗口
五華縣:五華縣創業孵化園一樓大廳3號窗口
九、辦理結果告知方式
現場告知、電話告知
十、咨詢電話
市直:0753-2302958
梅江區:0753-2196711
梅縣區:0753-2589137
興寧市:0753-3320402
平遠縣:0753-8899231
蕉嶺縣:0753-7188276
大埔縣:0753-5556762
豐順縣:0753-6686962、0753-6686961
五華縣:0753-442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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