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創業培訓補貼辦理指南 茂名創業補貼申請流程

茂名創業培訓補貼
一、補貼條件
1.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或特色創業實訓承辦機構)為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含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免費創業培訓 。
2.相關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后取得創業培訓(實訓)合格證書 。
二、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人員
三、補貼標準
1.創辦企業培訓(GYB+SYB , 共80學時)每人最高可補貼1500元 。
2.網絡創業培訓每人最高可補貼2000元 。
3.特色創業實訓每人最高可補貼2800元 。
四、補貼期限
符合條件的人員每種類型只能享受一次創業培訓補貼 , 每年最多享受一種類型 。
五、申請材料
1.《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點擊下載)
2.培訓學員居民身份證
3.申請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信息
六、申請程序
創業培訓機構應于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培訓備案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
(1)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提出申請 , 根據提示準備申請材料 , 自愿選擇到窗口或郵寄申請材料(點擊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
2.受理:
(1)審查人員對申請進行網上預審 ,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 , 予以預受理 , 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
(2)通過預受理的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紙質材料 , 接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 , 在1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
①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 , 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 予以受理 , 出具《受理許可決定書》
②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 , 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
③受理審查過程中 , 發現材料需補正的 , 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 , 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 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
3.審核:受理后 , 審核人員對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核 , 提出審核意見 , 做出書面審核結論 。
4.審批辦結:批準人員在所有審核環節完成后作出審批決定及辦結 。符合審批條件的 , 予以通過 , 出具《準予許可決定書》;不予通過的 , 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 告知申請人具體理由和權利救濟途徑 。
【茂名創業培訓補貼辦理指南 茂名創業補貼申請流程】5.送達:申請人可選擇按約定的方式自取或授權委托郵寄代為領取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
(2)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 。
2.受理:受理機構審核申請資料 , 在《創辦企業培訓補貼申請表》上加具受理意見 , 向申請人發送電子受理回執 , 并報審核機構進行審核 。
3.審核:審核機構對受理機構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 , 于7個工作日內在《創辦企業培訓補貼申請表》上加具審核意見 , 并對已通過審核的申請進行匯總 , 打印《創辦企業培訓補貼匯總審批表》 , 加具審核意見 , 報審批機構審批 。
4.審批:審批機構對審核機構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批 , 在《創辦企業培訓補貼匯總審批表》加具審批意見 , 報財政部門復核;
5.資金劃拔:財政部門復核《創辦企業培訓補貼匯總審批表》后將資金劃拔至創業培訓機構的銀行基本賬戶 , 人社部門跟蹤并記錄資金劃拔情況 。如打款不成功 , 則將補貼資金退回至專項資金賬戶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