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具有茂名市中心城區(河東、河西、紅旗、官渡、站前、露天礦、新華街道辦,茂南城郊經濟開發試驗區)常住戶口,年滿18 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孤兒、父母非市直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無完全民事能力的申請人可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茂南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70%;
(三)家庭現住房建筑面積(合計)人均少于 13平方米(從申請日起算,前1年內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移自有房產產權,導致其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人均少于 13平方米的除外);
【茂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四)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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