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茌平區新就業職工租房補貼申請材料

聊城市茌平區新就業無房職工租房補貼申請材料如下:
申請資料
申請新就業無房職工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應向區住房保障部門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表;
2、2021年1月1日以后在茌平區轄區內首次就業的相關資料(就業單位出具的蓋章版);
3、申請家庭現有住房情況及5年內未發生過房屋交易行為的證明(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蓋章版);
4、5年以內在茌平區城區無拆遷房屋的承諾;
5、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結婚(離婚)證、全日制學歷證書;
6、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智慧人社公眾號、愛山東APP、我的聊城APP等信息渠道查詢);
7、目前正在租賃房屋的租賃合同 , 并在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登記;
8、是否享受或正在申請人才購房補貼、人才住房補貼(安家費)(人社部門出具的蓋章版);
9、按照規定應當同時具備的其他條件 。
補貼標準
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按照新就業無房職工全日制學歷層次、家庭成員數量等因素分三級補償標準:
一是申請人為本科及以下學歷或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的執行300元/月;
二是申請人為碩士或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執行350元/月;
三是申請人為博士的執行400元/月 。
同一家庭有多個新就業無房職工的 , 不重復享受補貼 。
已享受或正在申請人才購房補貼、人才住房補貼(安家費)等財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補貼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5年內房屋被征收未安置的家庭)的人員不列入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范圍 。
申請方式
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申請采取職工通過用人單位集中申請的方式 。
審核流程
【聊城茌平區新就業職工租房補貼申請材料】用人單位集中申請 , 住房保障部門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之日起計算 , 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批并在茌平區政務網站進行公示 , 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
補貼發放
階段性租賃補貼發放在審核通過的當月起按季度發放 。補貼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撥付 。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期限不超過36個月 。對超過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對象資格條件的 , 可按規定變更保障類別 , 繼續申請保障 。
定期核查
采取定期核查和動態抽查等方式 , 加強對階段性租賃補貼資格的事中事后監管 , 對不再符合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資格條件的 , 要及時停止發放 , 對違規違紀行為 , 要及時糾正、追回損失并做出相應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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