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第三類引進人才申請人才公寓指南

聊城市第三類人才引進人才公寓申請指南如下:
一、第三類人才范圍
1、符合我市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發展需求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2、屬于我市急需緊缺專業或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的具有學歷學位的全日制博士
3、省級首席技師以上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4、國內外其他具有相應層次的人才
二、申請條件
1、在聊城市工作且無住房
2、引進到我市企事業單位 , 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或者來我市投資創業 ,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在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并依法納稅的 。
三、住房申請標準
第三類人才 , 最大可申請租賃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
四、申請材料
1.《聊城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附件:點擊下載);
2.引進人才認定證明材料;
3.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
【聊城第三類引進人才申請人才公寓指南】4.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創新類人才《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創業類人才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 稅務登記證及納稅證明;
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原件備查 。
五、申請程序
1.申請 。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填寫《聊城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用人單位核實申請人住房情況 , 報所在縣級“一站式”服務平臺審核 , 并在5個工作日內報市“一站式”服務平臺 。
2.審核 。市“一站式”服務平臺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 5個工作日內辦結 , 在同級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媒體上予以公布 , 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 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形成分配方案 。
3.分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申請順序分配住房 。并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
4.入住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用人單位、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 租賃合同一年一簽 , 租賃期最長3年 , 期滿后 , 如承租人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條件的 , 可以申請續租 。租賃合同簽訂15日內辦理入住手續 。
六、租賃費用
1.房屋租金 。經《聊城市引進人才認定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認定的第一、二、三類人才免費入住 。
2.管理費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標準執行 。
3.入住押金 。由用人單位按每人3000元繳納 , 在入住登記時交清 , 退租時返還 。
4.對于一、二、三類認定人才 , 物業管理費實行定期預交的辦法 , 由用人單位每半年向人才公寓物業管理單位繳納一次 。
5.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網絡、生活垃圾處理等費用自理 , 按有關規定繳納 。
七、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 解除租賃合同 , 收回住房:
1.租賃期滿 , 不再續租的;
2.承租人離開(含調動、辭職、辭退、離職等)我市 , 或變動工作后仍在我市工作 , 但未重新辦理租住手續的;
3.承租人轉租、轉借或私自改造內部結構、改變住房用途的;
4.承租人連續3個月不居住的(因公出差等特殊原因除外);
5.承租人嚴重違反租住協議的;
6.承租人主動退租的;
7.年審不符合入住條件的;
8.需要停止租住的其他情況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