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職稱評審 聊城基層技術人才職稱評定標準

聊城基層專業技術人才晉升職稱政策如下:
按照省統一部署,健全完善基層衛生、中小學教師、農業、工程、統計等系列(專業)基層職稱制度,執行單獨的基層職稱評價指導標準,頒發基層職稱證書 。
⑵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規定自主選擇申報全省統一職稱或基層職稱,但同年度不得同時申報兩類職稱,取得一類職稱5年內不得申報另一類同級別的職稱 。
基層職稱僅限在基層單位聘用,離開無效,累計聘滿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的,經全省統一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考核認定通過后,可換發同級別全省統一的職稱證書 。
鼓勵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基層職稱評審;已建立基層職稱制度的系列(專業),在全省統一的職稱評審時不再對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單獨傾斜 。
⑶縣級及以上單位專業技術人才交流聘用到鄉鎮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可不受任職年限、職務級別和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申報基層職稱或全省統一的職稱(同年度不能同時申報),通過評審取得職稱的,服務期應不少于5年 。在鄉鎮基層一線工作成績突出的博士,不受工作年限資歷限制,可直接申報兩種類型的正高級職稱 。
⑷基層事業單位,一般應在現有崗位結構比例內,統一組織推薦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全省統一職稱或基層職稱 。其中,在鄉鎮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職稱申報條件的人員,在申報相應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時,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申報 。
【聊城職稱評審 聊城基層技術人才職稱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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