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醫指南( 二 )


6、如何申請門診慢性大病補助?長期居住外地,如何辦理異地門診慢性大病補助?
我縣職工申請門診慢性大病待遇的參保人員,由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辦公室(科)受理 。在本人住院醫院申報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證原件,由經治科室填寫《門診慢性大病補助申請表》 。在非本人住院醫院申報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證原件、近期定點醫院住院病歷復印件(血友病、晚期惡性腫瘤、精神病患者也可提供門診病歷及相關檢查化驗單、診斷證明等材料),由經治科室填寫《門診慢性大病補助申請表》 。甲類病種隨時辦理,醫療待遇當月享受;乙類病種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組織審核鑒定,審核通過的由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在醫保結算系統設定確認,醫療待遇自審核通過后享受 。
長期居住外地,可在批準就醫的兩家異地就醫醫院選擇一家作為門診慢性大病定點醫院,申請程序參照參保地的規定 。
7、大病保險特藥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對納入山東省大病保險支付范圍藥品,年度累計負擔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按比例進行補償,起付標準、補償比例、補償額度按照當年大病保險文件規定執行 。
8、如何申辦大病特藥待遇?
參保患者提出申請,填寫?泰安市大病保險特藥使用申請及評估表?,同時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醫療文書(包括診斷證明、基因檢測報告(必要時)、病理診斷、影像報告、免疫組化報告、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經定點醫療機構責任醫師評估, 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送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備案后,方可享受特藥待遇 。
特藥待遇自核準之日起生效,待遇享受期1 年,期滿后仍需繼續享受特藥待遇的,須重新評估確認,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患者可選擇1家特藥定點醫療機構或1家特藥定點藥店購藥,參保患者不能同時享受2種及以上相同適應癥的特藥 。
9、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如何認定?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2003年9月1日實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或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自2003年9月1日起我縣實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后,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 。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
10、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如何繳納?
(1)2003年8月31日前已退休的參保人員,不受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限制,從2012年4月1日起,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2003年9月1日之后至2012年3月31日期間退休的參保人員,實際繳費年限不低于10周年的,從2012年4月1日起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0周年的,單位以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8%的比例一次性躉繳所差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躉繳部分不計入個人賬戶 。單位一次性繳納有困難的,經申請可以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8%的比例繼續繳費至最低實際繳費年限10周年,繳費基數每年調整一次 。
(2)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2012年4月1日以后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時,其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男滿25周年、女滿20周年,且實際繳費年限不低于10周年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累計繳費年限或實際實際繳費年限不足的,單位以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基數,按8%的比例一次性躉繳所差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躉繳部分不計入個人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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