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小學轉學條件最新規定 江蘇小學轉學條件最新規定是什么

? 轉學條件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準予轉學
【江蘇小學轉學條件最新規定 江蘇小學轉學條件最新規定是什么】(1)學生家庭戶籍及居住地跨省、市、縣(市、區)遷移或在本縣(市、區)內跨施教區、鄉(鎮)遷移的;
(2)流動人口適齡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縣(市、區)遷移(不含設區市內中心城區之間遷移)的;
(3)父母雙方或其他監護人長期出國(境)、支援邊疆、野外作業、為外省市現役軍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親屬到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 。
? 轉學流程
學生有正當理由需要轉學的,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須持有效佐證材料,向轉入學校提出轉學申請;若無明確轉入學校的,可向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轉入學校 。轉入學校同意后,應當在學籍系統中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再由轉出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出手續 。
? 辦理時限
接受轉學申請之后,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并完成學生學籍檔案的調檔 。涉及跨省轉學的,其辦理時限以全國電子學籍系統實際運行時限為準 。
? 禁止行為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多校劃片的區域,同一片內不得轉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已達到當年計劃招生數的,不得安排學生轉入 。
轉入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學生進行入學考試或測試 。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在不同學制間辦理小學生畢業年級轉學時,按照一至九年級進行對應轉學 。
學生休學期間不得轉學,待復學后方可辦理轉學 。
學校接收轉學的學生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辦理轉入手續 。各設區市中考報名結束之后,原則上不再辦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轉學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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