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江北引進人才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有哪些條件?

寧波江北引進人才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有哪些條件?
租賃補貼保障對象
租賃補貼保障對象是指江北區內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引進人才(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因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不足而未能獲得實物配租的,在輪候期間由政府按一定標準給予租賃補貼,自行到市場上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具體如下:
引進人才(新就業無房職工),指符合《江北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條件且未享受寧波市、區人才住房扶助相關政策的引進人才(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畢業18個月內) 。[人才住房扶助相關政策具體為《關于進一步深化北岸智谷建設的實施意見》(北區辦發〔2018〕10號)、《關于推進開放攬才產業聚智相關政策的實施細則》(甬人社〔2019〕17號)]

相關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引進人才(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租賃補貼發放對象資格確定后,從受理申請的次月起計算相應的租賃補貼 。上述兩類人員連續且不間斷享受租賃補貼僅限一次,發放時間不超過一年(含) 。
(三)租賃補貼發放期間,若租賃補貼發放對象不再符合本區公共租賃住房條件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調整的,從不符合條件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調整次月起停止發放或變更租賃補貼 。
【寧波江北引進人才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有哪些條件?】(四)租賃補貼計算結果計角進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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