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小學階段入學報名條件和材料要求 高新區小學階段入學報名條件和材料

臨沂高新區小學階段入學
1.高新區常住居民子女入學
(1)報名條件:
①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冊義務教育學籍;
②身體健康并具備基本學習能力;
③具有高新區戶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學區內自有住宅且實際居住 。簽訂購房合同但樓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為申請學位依據 。
【高新區小學階段入學報名條件和材料要求 高新區小學階段入學報名條件和材料】(2)所需材料: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房權人的戶籍信息;學區內房權信息(不動產權證信息、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信息) 。
(3)工作流程:登陸臨沂高新區管委會網站→進入“臨沂高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服務平臺”→按照要求進入平臺并使用“愛山東容沂辦”APP驗證登陸→入學信息填報→申報學區內學校→比對審核報名信息、入戶考察核實→片區學校預錄取常住人口子女→錄取新生,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新生報到→陽光分班 。
(4)辦法說明:根據《義務教育法》“免試就近入學”的規定,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址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的原則,分以下五個批次依次錄取 。同等情況遇有學位不足時,以適齡兒童戶籍登記時間、私有產權住宅購買時間長短為依據,依次錄取,滿額為止 。
①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學校片區內的;
②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購房產在學校片區內的;
③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戶籍地址在學校片區的;
④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在學校片區內的(祖孫需在同一戶口簿上且戶口在本房產);
⑤非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但其監護人在學校片區內有自購房產的 。
條件中的自購房產,指適齡兒童本人或監護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或通過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且已實際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8月31日) 。產權人為共有的,產權份額不少于50% 。房產用途(性質)須為住宅,工業用房、商業用房(含公寓)、儲藏室、車庫等非住宅不能作為入學房產 。政府拆遷還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門蓋章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 。具有高新城區戶籍,兒童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無自有住宅的,在戶籍所在片區學校能容納的情況下,可按照戶籍遷入時間積分錄取;如不能容納,由招生管理辦公室按照屬地管理和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在學區內調劑到其他公辦學校入學 。
2.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入學條件:
①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冊義務教育學籍;
②身體健康并具備基本學習能力 。
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且在之后一直按規定辦理,原則上連續滿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區務工或經商原則上滿一年以上 。
(2)所需信息:
①身份信息: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信息(家庭戶口簿信息),高新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證信息;
②從業信息:在高新區務工者,需有我區或市屬用工單位(或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最近連續滿一年(報名時提供參保方身份證號,由人社部門核對審查參保繳費信息);
在高新區經商者,需在高新區稅務部門進行納稅申報(報名時提供納稅人的身份證號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由稅務部門核對審查納稅信息) 。居住證、社保繳納或納稅申報等信息需在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辦理,并在規定時間填報,否則,平臺讀取不到相關信息而無法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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