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衛生人才計劃補貼資金安排 姑蘇衛生人才計劃補貼資金安排表

資金安排
安家補貼、生活補貼自認定下一年度起分兩年撥付;
一次性獎勵自認定后下一年度撥付;
科研項目立項后 , 按立項金額先期撥付70% , 項目結題驗收通過后按實際支出撥付剩余資助經費 。
【姑蘇衛生人才計劃補貼資金安排 姑蘇衛生人才計劃補貼資金安排表】姑蘇衛生人才計劃細則所涉及的獎勵資金由市人才開發資金全額承擔 。
安家補貼、生活補貼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 , 其中市轄區由市人才開發資金、區財政、用人單位按1∶1∶2分擔 , 省部屬醫院和市直屬單位由市人才開發資金、用人單位按1:1分擔 。
省部屬醫院和市直屬單位的科研項目資助經費由市衛生健康委列入年度部門預算 , 其他縣級市、區參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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