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入學積分2020會多少最低分 2022昆山積分入學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順利推進《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以下簡稱《積分入學辦法》)的實施工作,根據《積分入學辦法》,制定本細則 。
第二條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各區鎮和有關部門開展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工作,各區鎮負責轄區內的具體工作,各有關部門按要求履行職責 。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區鎮相應成立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落實轄區內入學工作,在便民服務中心設立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積分管理窗口,負責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的政策咨詢解釋、網上信息核對、資料現場初審等工作 。
第三條 《積分入學辦法》所稱昆山市新市民子女,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雙方中至少一方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員符合入學年齡的子女:
(1)2022年4月30日前持有本市住宅類房產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穩定職業;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穩定住所 。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在本市居住滿一年:
(1)申請時在本市范圍內,已由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連續滿1年的;
(2)在本市范圍內,已由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申報時社保處于繳費狀態,18個月以內社保累計繳費滿12個月 。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1)有本市工作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證明材料及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2)有在昆法人登記證一年以上(2021年4月30日前)或者有工商營業執照一年以上(2021年4月30日前)且仍在經營 。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有與居住登記信息一致的住宅類租住房屋 。
第四條《積分入學辦法》所稱積分入學,是指根據當年度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可供學位數,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新市民子女到公辦學校入學的管理辦法 。
第五條積分入學學段為義務教育階段的起始年級 。起始年級指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 。非起始年級不適用 。
第六條積分入學采取個人自愿網上申報的模式 。
第七條新市民積分包括房產年限、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或文化程度、參保年限、先進典型、遵紀守法等五項指標,積分總值為各項指標得分之和 。
先進典型、遵紀守法指標采用加分方法 。
2022年關于房產年限積分、學區認定及截止時間:
4月30日前已取得住宅類房產證的,按《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指標內容及計分方法》賦分 。
4月30日前尚未取得住宅類房產證的,如在5月31日之前取得住宅類房產證,可以納入積分,共40分 。5月31日至6月6日,各區鎮積分入學辦理窗口受理住宅類房產證的積分登記及學區變更 。
第八條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實行政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4月1日前公布當年度準入學校和學區;7月10日前公布準入學校可供學位數;7月19日前公布各區鎮申請人積分高低排名及各學校二次填報志愿可供學位數;7月27日前公布各學段準入名單 。以上信息均在中國昆山網(www.ks.gov.cn)上公布 。
第九條昆山市榮譽市民“瓊花獎”、昆山之友“并蒂蓮獎”獲得者,駐昆部隊現役軍人、當年現役轉業干部,在昆工作或居住的外籍專家、港澳臺僑人員,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緊缺產業人才、優秀高技能人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不參加積分入學管理 。昆山市榮譽市民“瓊花獎”、昆山之友“并蒂蓮獎”獲得者由市商務局審核;駐昆部隊現役軍人、當年現役轉業干部由市人武部審核;在昆工作或居住的外籍專家由市科技局審核;在昆工作或居住的港澳臺僑人員分別由市委統戰部(市僑辦)、臺辦審核;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①由人才科創發展服務中心受理、市人才辦審核;緊缺產業人才和優秀高技能人才②由人才科創發展服務中心受理、市人社局審核;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由各區鎮審核 。相關部門應制定認定標準、審查佐證材料,匯總后交積分辦 。積分辦核準后錄取,超過規定時限的不予受理 。監護人所提供的證件應在有效期內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