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積分入學取得房產證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時候?

取得房產證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時候?
答:4月19日前已取得住宅類房產證的,按《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指標內容及計分方法》計分 。
【昆山積分入學取得房產證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時候?】4月19日前尚未取得住宅類房產證的,如在5月31日之前取得住宅類房產證,可以納入積分,共40分 。
5月31日至6月6日,各區鎮積分入學辦理窗口受理住宅類房產證的積分登記及學區變更 。
新市民子女申報積分入學的條件是什么?
答:夫妻(含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雙方中至少一方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員符合入學年齡的子女:
(1)2021年4月19日前持有本市住宅類房產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穩定職業;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穩定住所 。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在本市居住滿一年:
(1)申請時在本市范圍內,已由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連續滿1年的;
(2)在本市范圍內,已由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申報時社保處于繳費狀態,18個月以內社保累計繳費滿12個月 。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1)有本市工作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證明材料及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2)有在昆法人登記證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營業執照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經營 。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有與居住登記信息一致的住宅類租住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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