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零售藥店申請醫保定點的條件是什么 桂林市零售藥店申請醫保定點的條件

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申請基本條件:
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零售藥店均可申請醫療保障定點:
(一)在注冊地址正式經營至少3個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臨床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且注冊地在該零售藥店所在地,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
(三)至少有2名熟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的專(兼)職醫保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醫保費用,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
(四)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開展藥品分類分區管理,并對所售藥品設立明確的醫保用藥標識;
(五)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保藥品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醫保人員管理制度、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和醫保費用結算制度;
【桂林市零售藥店申請醫保定點的條件是什么 桂林市零售藥店申請醫保定點的條件】(六)具備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統技術和接口標準,實現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為參保人員提供直接聯網結算,建立醫保藥品等基礎數據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醫保編碼;
(七)市級、縣級、鄉鎮級零售藥店陳列區營業面積應分別達到80、60、40平方米及以上,其中醫療保險服務專區占用面積應達零售藥店陳列區營業面積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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