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殘疾人補貼政策 桂林市永??h殘疾人補貼政策

永福縣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告知書
各位殘疾人朋友:
您好!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現將永??h辦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有關情況告知您:
一、補貼發放相關文件依據
【福州殘疾人補貼政策 桂林市永??h殘疾人補貼政策】殘疾人兩項補貼是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
發放依據為: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15】120號)
二、申報條件及相關說明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具有永??h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 。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永福縣戶籍、持有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殘疾人以及持殘疾人證的三級、四級精神障礙患者 。
3、沒有領取其他福利性護理補貼 。
4、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殘疾人兩項補貼 。
三、兩項補貼現行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為80元/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為80元/月,殘疾人兩項補貼按月發放 。
四、申報程序
已享受兩項補貼對象不需重復申請,初次申請由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并提供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殘疾人證(復印件)、農商銀行帳號(復印件)各一式兩份 。
永福縣殘疾人聯合會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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