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殘疾人補貼 桂林市永福縣殘疾人補貼怎么申報

一、申報條件及相關說明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具有永福縣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 。
【福州殘疾人補貼 桂林市永福縣殘疾人補貼怎么申報】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永福縣戶籍、持有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殘疾人以及持殘疾人證的三級、四級精神障礙患者 。
3、沒有領取其他福利性護理補貼 。
4、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殘疾人兩項補貼 。
二、兩項補貼現行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為80元/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為80元/月,殘疾人兩項補貼按月發放 。
三、申報程序
已享受兩項補貼對象不需重復申請,初次申請由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并提供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殘疾人證(復印件)、農商銀行帳號(復印件)各一式兩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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