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創建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補貼指南

創建國家、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補貼(建園資助、運營補貼)發放指南
一、申請對象
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管理部門 。
二、申請條件
被評為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
三、提交材料
(一)創建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等級補貼(建園資助、運營補貼)申請表;
(二)獲評為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函件 。
(三)上一年度運營情況報告(包括機構入駐情況、服務情況、營收納稅情況等) 。
以上材料請提供原件核查 , 復印件作為提交材料 。
四、受理機構(部門)
由江門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受理 。
五、補貼標準
(一)對獲評為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 , 給予一次性300萬元建園資助 , 每年給予100萬元運營補貼 , 運營補貼期限3年 。
(二)對獲評為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 , 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建園資助 , 每年給予50萬元運營補貼 , 運營補貼期限3年 。
六、發放方式
從獲評相應稱號 , 一次性發放建園資助 , 逐年發放運營補貼 。
七、其他
(一)補貼所需資金納入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統籌安排 , 由江門市本級財政負責 。
(二)建園資助和運營補貼由受理機構按照受理、審核、審批核定后發放 。
【江門創建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補貼指南】(三)對上一年度已停止經營的產業園 , 停發下一年度運營補貼 。
(四)建園資助資金、運營補貼主要用于產業園場地購置及租賃、基礎設施建設、附屬設施完善、設備購置及保養維護和信息化建設、場地維修、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機構培育、機構人才培養、產業園開展從業人員培訓、學習交流、人力資源業態發展研究等項目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