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企業高技能人才養老保險補貼申請指南

企業高技能人才養老保險補貼一、申請條件
1.取得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的三級或以上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職業資格工種在企業參保地的補貼工種目錄內[參保地的補貼工種目錄由各市(區)另行制定公布];
2.在江門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
3.申請時屬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未退休 。
二、提交材料
每年1-6月,申請人或其所在企業在申報系統上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江門企業高技能人才養老保險補貼申請指南】
1.本人身份證;
2.社會保障卡 。
三、受理機構(部門)
五、發放方式
采取“首年申辦、次年發放、一年一補”方式按年度發放給申請人 。
六、管理要求
(一)本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
(二)每一技術等級在首年申辦一次即可 。
(三)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核發程序如下:
1.網上審核 。每年7-11月,受理機構(部門)通過相關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職業資格證書、繳納社保、所在企業等信息進行核查 。審核不通過的,如發現基本信息填寫有誤、申請材料不完整等情況,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充及修改材料 。
2.公示公告 。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于每年12月前在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證書編號、職業(工種)、等級、擬發放補貼數額 。
3.發放補貼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年度發放 。
(四)補貼目錄由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本地產業發展需求自行適時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補貼工種不少于5個,原則上每年12月調整一次,并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
(五)企業高技能人才養老保險補貼信息全市共享、補貼期限統一計算,申請人工作變動時需在申請系統進行信息更新,向新工作單位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申請,按新參保地的條件辦理和享受待遇 。
(六)高技能人才在享受企業高技能人才養老保險補貼期間,欠繳或停繳社會保險費的,從當月起中止享受本補貼資助,中止期納入補貼期計算 。已按規定辦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從當月起終止享受企業高技能人才養老保險補貼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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