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企業首席技師津貼申請辦法規定 江門企業首席技師津貼申請辦法

江門市企業首席技師政府津貼申請指南一、申請條件
【江門企業首席技師津貼申請辦法規定 江門企業首席技師津貼申請辦法】1.申請時屬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未退休;
2.在江門市登記注冊企業的生產技術技能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年(以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個人所得稅為依據),愛崗敬業、技能精湛、實踐經驗豐富,在技術革新、生產攻關、帶徒傳技、技能傳承等方面為企業或本地經濟作出較大貢獻,并在企業生產技術技能領域發揮帶頭作用且具有首席引領地位的優秀技能人才 。
二、提交材料
每年1-6月,申請人或其所在企業在申報系統上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1.本人身份證;
2.所在企業營業執照;
3.所在企業法人身份證;
4.申請人被所在企業聘為“企業首席技師”的聘書;
5.申請人主要技術成果、獲獎情況、專利技術證書等證明材料 。
三、受理機構(部門)

(二)江門市首席技師每年遴選不超過20名,每年7月31日前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市(區)申請情況分配遴選名額 。
(三)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核發程序如下:
1.網上審核 。受理機構(部門)通過相關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職業資格證書、繳納社保、所在企業等信息進行核查 。審核不通過的,如發現基本信息填寫有誤、申請材料不完整等情況,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
2.專家評審 。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于8月31日前擬定補貼對象候選名單 。
3.確定補貼對象 。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專家評審、實地核查等情況,確定補貼對象入選名單 。
4.公示公告 。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證書編號、職業(工種)、等級 。
5.報備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于9月30日前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
6.發放補貼 。備案后,按年度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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