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入職同一單位還需要試用期嗎

揭陽入職同一單位還需要試用期嗎

問:二次入職同一用人單位可以約定試用期嗎?
【揭陽入職同一單位還需要試用期嗎】不可以,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
試用期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 , 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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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單位 , 工齡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 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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