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居住證發放對象 湘鄉市居住證辦理

湘潭市居住證發放對象 湘鄉市居住證辦理

【湘潭市居住證發放對象 湘鄉市居住證辦理】發放對象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到湘潭市其他縣、市、區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主動要求申領居住證的公民 。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居住登記地址在城市內部行政區范圍內變動的 , 居住時間從首次登記之日起計算 。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蛘咂胀ǜ叩葘W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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