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進一步優化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服務事項的通知

南陽市進一步優化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服務事項的通知

【南陽市進一步優化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服務事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優化南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服務事項的通知
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高新區、官莊工區、鴨河工區組織人社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市直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精神,深入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切實為群眾排憂解難 , 結合工作實際情況,現就優化南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門診慢性病所有病種實行隨時申請,隨時受理,隨時鑒定 。
二、實行“長處方”報銷政策 。在待遇享受期內 , 根據病情需要 , 經診治醫生評估后,患者用藥量可放寬至3個月 。門診慢性病由目前的“月限額”改為“季限額”;特殊情況下,辦理異地安置的參保人員在就醫地每月可帶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慢性病用藥 。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8日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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