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醫保局關于調整省本級單行支付藥品和高值藥品支付管理政策

四川醫保局關于調整省本級單行支付藥品和高值藥品支付管理政策

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省本級單行支付藥品和高值藥品支付管理政策的通知
省本級各參保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
根據《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年)〉有關問題的通知》(川醫保規〔2021〕21號)精神 , 為進一步提高省本級參保人員醫療保障待遇水平,現就調整省本級單行支付藥品和高值藥品支付管理政策通知如下 。
【四川醫保局關于調整省本級單行支付藥品和高值藥品支付管理政策】
一、完善單行支付藥品支付政策
省本級參保人員按規定使用(包括門診和住院)單行支付藥品發生的藥品費用,不計起付線,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直接按75%的比例支付 。一個自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單行支付藥品費用累計不超過25萬元/人·年,并計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封頂線 。超過單行支付藥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限額或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封頂線的費用(不含個人按比例分擔的部分),納入住院補充醫療保險或公務員醫療補助支付范圍,支付比例為77% 。住院補充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年度支付限額執行現有政策規定 。

二、完善高值藥品門診用藥保障機制

省本級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使用高值藥品時,藥品費用并入住院費用按規定支付 。已辦理門診特殊疾病申報登記的省本級參保人員,按規定使用已納入省本級門診特殊疾病用藥范圍的高值藥品時,藥品費用按門診特殊疾病相關政策支付 。已按規定通過高值藥品用藥認定的省本級參保人員,在規定的治療醫療機構門診或供藥藥店使用尚未納入省本級門診特殊疾病用藥范圍的高值藥品時,藥品費用不計起付線 , 按省本級住院支付政策支付 。
單行支付藥品和高值藥品范圍執行省醫保局相關規定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各單位在政策執行中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醫保局報告 。??????????????????
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四?川?省?財?政?廳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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