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英才計劃條件 許昌英才計劃人才認定對象+范圍

許昌市英才計劃條件 許昌英才計劃人才認定對象+范圍

一、認定對象
符合《許昌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支持辦法》(許人才委〔2019〕8號)文件5個層次[頂尖人才(A類人才)、領軍人才(B類人才)、拔尖人才(C類人才)、高級人才(D類人才)、急需緊缺人才(E類人才)]的高層次人才均可參與認定 。
二、認定范圍及條件
此次認定分三類范圍申請認定:
(一)新引進高層次人才 。
企業申報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須為2018年1月1日后進入我市企業,并與所在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

事業單位申報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須為2019年1月1日后進入單位,并與所在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 。
其中:全職引進人才,須與所在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用(勞動)合同;C、D類人才每年須在許昌工作時間累計9個月以上,引進到事業單位的博士須全職,E類人才須全職 。

(二)新培養高層次人才 。申報新培養高層次人才 , 須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且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成長為符合A、B、C類高層次人才標準的 。
(三)柔性引進人才 。申報柔性引進人才(A、B、C類)須在2019年1月1日之后,通過顧問指導、掛職兼職、退休返聘、“候鳥服務”、項目合作、聯合攻關、旅居服務、成果轉化等方式引進來許工作;用人單位與人才須簽訂3年以上協議且服務滿一年 , 協議應明確柔性引進人才對象、工作任務或項目、在許服務次數(時間)、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歸屬和轉讓等內容 。

高層次人才年齡一般應在60周歲以下(柔性引進的除外),身體健康;貢獻突出或急需緊缺人才,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新引進或新培養的人才,在企業工作的A、B、C、D類年薪須達到15萬元(含個人繳納的個稅和“五險一金”,下同)以上 , E類人才年薪須達到10萬元以上 。
三、支持政策
【許昌市英才計劃條件 許昌英才計劃人才認定對象+范圍】經評審認定后的新引進高層次人才,根據認定類別發放人才補貼,并按照規定享受其他激勵政策;經認定的新培養高層次人才(A、B、C類) , 可享受除人才補貼之外的激勵政策,評審認定的A、B、C類高層次人才發放“許昌英才”證書及“許昌英才”卡,為D、E類高層次人才發放“許昌市高層次人才”證書 。經我市認定的A、B、C類人才直接推薦納入省級人才標準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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