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蘇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社會保險有關待遇


辦理對象:
本規定適用對象為在職的: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二)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計劃人才;
【申報蘇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社會保險有關待遇】(三)蘇州杰出人才獎及提名獎、創新創業市長獎獲得者;
(四)姑蘇人才計劃資助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文化產業領軍人才、教育名家、衛生領軍人才和旅游領軍人才;
(五)其他有突出貢獻的人才 。申報材料:

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請登錄姑蘇人才計劃服務網(www.rcsz.gov.cn)或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zldbz.gov.cn),下載并填寫《蘇州市高層次人才社會保險待遇申報表》,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卡、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二張一寸免冠近照 , 在正常工作日時,由所在單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人才開發處審核并辦理相關手續 。

用人單位新錄用以上人員的,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及時到市人社局人才開發處辦理申報手續 。辦理須知:
1、第五類人才申報享受社會保險有關待遇的 , 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報《蘇州市高層次人才社會保險待遇申報表》,報市人社局人才開發處,由人才開發處對其資格進行審核后,確定待遇等次,報市人才辦主任會議同意后執行 。

2、特殊情況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報經市人才辦主任會議同意后參照第五類人才執行 。
3、高層次人才未在統籌區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享受高層次人才社會保險相關待遇 。
4、市人社局人才開發處負責高層次人才的申報受理、資格審核工作,并建立高層次人才數據庫,對高層次人才基本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5、本規定實施范圍為市區社會保險統籌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相關資金在各級人才開發資金中安排 。其中醫保個人賬戶增記金額 , 由市人社局于每年3月5日前劃撥至市社保中心 。
6、高層次人才已享受住院醫療補助的醫療費用自負部分,不重復享受年度醫療救助待遇 。聯系電話:0512-6521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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