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什么時候進行太原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繳納?

每年什么時候進行太原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繳納?

太原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征收期限: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補充養老保險均實行按自然年度繳納,集中繳費期原則上為1-6月;集中繳費期間每月1-25日可辦理繳費(節假日不順延)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
太原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標準

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政府補貼(出口補)和集體補助(出口補)組成,支付終身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待遇水平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 。
政府補貼(出口補):標準為每人每月2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無子女或子女無贍養能力、經有關部門認定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的,每人每月再提高當年度規定金額(與低保、特困群體待遇不同時享受)
【每年什么時候進行太原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繳納?】集體補助(出口補):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區對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進行補助,具體標準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區自行研究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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