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門診共濟從什么時間開始施行


實施方案從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的實施細則 。
實施方案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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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普通門診費用納入報銷范圍 。
建立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統籌保障機制(以下簡稱門診統籌),門診統籌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參保人員不需要另行繳費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按規定報銷 。
2.明確門診統籌待遇標準(2023年1月1日起) 。
 ?。?)起付標準:不高于2021年度我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1% 。
 ?。?)支付比例: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對不同等級的定點醫療機構設置差異化支付比例,在此基礎上,退休人員待遇再相應提高10個百分點 。

【揚州門診共濟從什么時間開始施行】 ?。?)最高支付限額:2021年度我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8%左右 。
3.穩步提升門診統籌待遇水平 。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醫保基金運行情況,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 , 對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實行動態調整 。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
4.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服務作用 。
支持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 , 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門診統籌保障范圍 。建立處方流轉平臺,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政策范圍內藥品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與外配處方的定點醫療機構一致,充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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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合理確定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和計入水平 。通過微調個人賬戶與統籌基金結構,增加的統籌基金用于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保障機制,用調整出來的個人賬戶待遇置換門診統籌待遇,實現制度轉軌 。
1.在職職工 。2023年1月1日起,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計入本人個人賬戶,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
2.退休人員 。2023年1月1日起實行一年過渡期,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按月定額劃入,計入標準為2022年本人個人賬戶劃入總額的月平均數;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額度統一調整到統籌地區根據意見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5%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調整完善我市個人賬戶計入辦法 。

我市現行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與本實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方案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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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賬戶用于支付下列費用:
1.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
2.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3.參保人員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或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相關保險的個人繳費;
4.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
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的范圍執行省統一規定 。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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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工醫保門診慢性?。ㄔ嗝盤兀┘絳湊鍘豆賾諭騁蝗兄骯ひ攪票O斬嗝耪鍰厥獠≈鐘泄卣叩耐ㄖ罰ㄑ鏌獎!?021〕6號)執行,門診特殊?。ㄔ煥嗝盤兀┘絳湊鍘豆賾諭騁蝗謝疽攪票O蘸蛻O沼泄卣叩耐ㄖ罰ㄑ鍶松紜?013〕38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統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蘇醫保發〔2022〕46號)要求,結合實際完善全市統一的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政策 。
2.參保人員同時發生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普通門診費用的,分別按照對應的待遇標準報銷結算 。
3.做好職工醫保門診統籌、門診慢特病、住院待遇政策平穩銜接 。對改革后門診統籌待遇水平高于現有門診慢性病保障水平的門診慢性病病種,逐步由病種保障向費用保障過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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