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畢業生創業補貼 佛山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佛山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一、受理范圍
(一)補貼對象:
初創企業(所有股東均為法人股東的企業、勞務派遣企業除外)
(二)補貼條件:
1.初創企業招用員工(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 。
2.初創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申請補貼后12個月內,不同初創企業吸納同一勞動者就業的不能再次申領補貼 。
備注:
1.初創企業是指在我省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

2.分公司不可申請;
3.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創企業的,只有一家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4.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項補貼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2021年6月30日截止)、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就業補貼、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5.就業創業補貼所稱“以上”、“以下”、“以內”、“不超過”、“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數 。
二、補貼標準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

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
三、設立依據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9〕211號)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23號)
四、實施機關
本補貼可辦理機關為:區級或以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佛山市分為2級,分別為區級、鎮級(街道)級 。

五、申請材料
1.《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
2.《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花名冊》;
3.符合條件人員(被招用員工)、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身份類證明(身份證);
4.勞動合同;
5.屬小微企業的提供證明材料: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小微企業名錄網(http://xwqy.gsxt.gov.cn/)或微信程序“中小企業規模類型自測小程序”查詢并上傳截圖 。
六、辦理流程
(一)辦理時限:
1.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登記注冊之日起4年 。
2.條件符合、資料齊全 , 予以20個工作日辦結(公示5個工作日) 。
(二)網上辦理流程:
注冊地為禪城區、南海區、高明區、三水區的企業或在禪城區、南海區、高明區、三水區就業的人員,請登陸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進行網上申請;
注冊地為順德區的企業或在順德區就業的人員,請在省資金系統進行申報 。
(三)窗口辦理流程:
由工作人員現場指導申請人通過佛山扶持通網上辦理及區人社部門明確的其他方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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