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人才購房補貼 南通海安人才購房補貼政策

南通海安人才購房補貼 南通海安人才購房補貼政策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南通市有關工作要求 , 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合理住房需求,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 ,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現就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完善土地出讓政策
1.科學制定年度住宅用地供應總量,加大改善型住宅用地供應量 , 優化住宅供應結構;把握住宅用地供應節奏,優化供應時序 , 分批次公開未來一定時間段出讓地塊詳細清單 , 適時推出土地入市,引導和穩定市場預期 。
2.合理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格,穩定區域地價及房價,確保土地市場平穩有序 。
3.地塊出讓前堅持“規劃先行、配套先行”原則,建立地塊配套設施完善程度與出讓時序相銜接的管理機制 。
二、優化住房價格管理
4.充分尊重房地產企業定價主體地位,給予開發企業在價格申報備案上一定的自主權 。對現房銷售、四層以下住宅及高品質住宅等項目 , 可由開發企業根據土地出讓條件、開發成本、市場供需等因素合理制定商品房價格,實行告知式價格備案 。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5.引導銀行機構對優質房地產企業加大貸款投放力度,合理確定貸款周期,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積極開展保函業務;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發債融資,拓寬融資渠道,滿足優質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
6.重點推進支持房地產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為受困房企項目并購提供融資支持;協助重點房企做好到期債券兌付、展期等安排 。
7.支持金融機構按國家最優惠政策執行居民購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通過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 為新市民購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更好金融服務,在準入門檻、授信額度、貸款利率等方面,加大支持和優惠力度 。根據市級“首套房貸利率動態調整機制”,視情況調低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

四、助力企業紓困
8.在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安全和項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結合開發企業的信用等級、經營情況、抵押登記因素等科學設定監管額度和撥付節點 , 促進房地產企業加快資金回籠 。
9.規劃、土地、房產等測繪事項按照“多測合一”模式推進實施 。
10.住宅及商辦類項目均可按棟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最低規模不得小于棟,不得分層、分單元、分套(間)申請 。取消預售面積限制 , 但相鄰批次申請預售時間間隔不少于10天 。
五、大力提升住宅品質
11.找準市場定位,優化住宅用地空間布局和供應結構,細化容積率等規劃技術指標,完善配套設施 , 打造“好房子”、“好小區”樣板,滿足市場多樣化、差異化、個性化的住房需求 。

六、支持合理購房需求
12.對已完成合同備案的新建商品房,符合相關文件要求注銷合同備案的 ,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將該房源即時銷售,取消15個工作日不得上市交易限制 。
13.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號)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 , 在南通市范圍內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14.嚴格執行《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規〔2023〕1號)文件要求,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問題 , 支持落實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 。
(1)加大對在職職工和新市民、靈活就業人員貸款支持力度 , 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人,100萬元/戶 。
(2)符合市委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200萬元/戶 。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以上人員,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00萬元/人、200萬元/戶 。
(3)享受政府綜合補貼的青年人才在享受政府綜合補貼期間購買住房的 ,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其可貸額度的基礎上增加10萬元/人、20萬元/戶 。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人、120萬元/戶 。
(4)二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其可貸額度的基礎上增加10萬元/戶;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其可貸額度的基礎上增加20萬元/戶 。
(5)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二孩、三孩家庭租房支持力度 。
(6)支持公積金繳存人用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 。
15.對來海創新創業的各類人才,符合條件的,3年內給予500-10000元/月崗位津貼和最高300萬元購房補貼 。具體按照《南通市海門區關于進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發展指數的若干政策》(海辦〔2022〕13號)相關規定執行 。
七、其它事項
【南通海安人才購房補貼 南通海安人才購房補貼政策】16.《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海住建發〔2022〕106號),除國家及省、市另有規定外,其余條款繼續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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