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考試注意事項


場地考試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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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考學員應以駕校為單位,集中在候考室候考 。
2、廣播中叫到姓名 , 或姓名出現在電子.顯示屏上“準備”一欄中的學員 , 應立即經由場考人口到受理窗口報到 , 提交身份證明和有關文件材料 , 經審核后,按所分配的考車車號進人相應的考試車道等待考試 。
【場地考試注意事項】3、學員上車后核對車載顯示屏信息無誤后,當車載語音提示“第一個考試科目為xxx”時,請按管理員的指令開始考試 。
4、所有考試項目均不需要停車 , 直接進入該項目考試 。進人該項目前 , 車載語音均有提示“請開始考試” 。
5、考試過程中 , 車輛嚴禁騎、軋考試場地上的黃實線(邊線) 。
6、遇前方考試車輛正在進行與本車相同項目的考試時,后考車請靠右邊依次停車等候 。車輛需停在該項目的數據采集箱之后兩三米處,不得超越數據采集箱 。
7、不合格的學員,車輛中途不允許調頭、倒車 , 請直行并按場地上的“通道”指示牌,駛離考試區域至原車道考試起點處,不得在場地項目區域行駛 。
8、某一考試項目合格后,車載語音提示“下一個考試項目為x xx”;若考試不合格 , 符合補考條件的,車載語音會提示‘考試不合格,請把車開回起點,重新補考” 。
9、若考試合格 , 或兩次考試不合格 , 車載語音會提示“考試合格(或考試不合格),請把車開回起點,退出考試,,。
10、考試結束 , 學員下車原路返回至受理窗口,辦理交接手續,考試合格的學員在成績表上簽字 。
11、學員在整個場考過程中,應始終做到“一聽一看” 。一聽即聽車載語音提示 , 一看即某一考i項目結束后,看車載顯示屏上該項目有無扣分等內容及扣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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