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漢興小學是哪個學校分校 沛縣漢興小學2021年招生簡章

沛縣漢興小學2021年招生簡章
根據《沛縣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沛教[2021]48號)和《沛縣2021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辦法》(沛教[2021]49號)文件精神要求,為保證我校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結合我校施教區實際情況,現將2021年新生招生辦法公示如下:
一、施教區
沿河以北,沛公路以南,漢邦路以西,西至曉鳴寺行政村,西北接漢潤小學施教區 。
二、入學條件
年滿6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施教區房產或戶籍的適齡兒童或符合入學條件的經商、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
三、報名程序
因疫情防控需要,學校引導家長有序錯峰報名,具體安排如下:
1、線上報名:7月 1日----3日家長通過“陽光招生平臺”或掃描二維碼進行線上報名并確認 。
7月3日上午,本施教區內拆遷及外來經商務工等特殊情況線下報名及確認 。
2、領取報名號:7月1日-2日在沛縣漢興小學傳達室,領取7月4日-7月6日線下審核的報名號 。
3、線下報名:
第一階段
(1)、7月4日-7月6日憑報名號在沛縣漢興小學辦理商品房線下報名及確認;
(2)、7月8日辦理其他情況學生家長到現場審核材料;補辦未及時適齡入學的;
(3)、7月10日,公布第一階段新生錄取名單 。
第二階段
(1)、7月12日辦理第二階段線下報名及確認;
(2)、7月14日公布第二階段新生錄取名單 。
四、報名地點
沛縣漢興小學
五、報名材料
1、家庭戶口簿(含監護人身份證) 。(學生的監護人與父母雙方不在同一戶籍的,需提供監護人雙方戶口簿);
2、監護人結婚證或離婚證(含協議或判決書);
3、學生出生證;
4、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提供購房合同、全額交易發票、契稅發票)和紙質“沛縣不動產查詢信息”表(通過微信搜索關注“沛縣不動產官微”注冊后查詢打印);
5、戶籍在城區,房屋拆遷安置的,需提供監護人拆遷協議或上房通知書;
6、父母在沛縣城區經商的,還需出具經營期已滿一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經營場所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協議、暫住證等;
7、外來務工人員還需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暫住證等 。
注:涉及到經商、務工滿一年的證件,時間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
六、特別說明
1、學生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監護人房產證確定施教區 。
2、學生監護人有多處房產的,按監護人實際居住地確定施教區 。
3、學生監護人有唯一房產,但與戶籍、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產所在地確定施教區 。
4、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異地安置但未取得房產證的,按安置地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拆遷安置協議,確定入學 。
5、學生監護人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房產的,提供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全額交易發票、契稅發票,按房產所在地確定施教區 。
6、學生父母離異的,按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證確定施教區 。
7、戶籍在城區,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房產地確定施教區 。
8、戶籍在城區,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貨幣補償、確未購房的,按學生家庭的戶籍所在地確定施教區 。
9、戶籍在城區,監護人無房產,按學生家庭的戶籍所在地確定施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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