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國礦業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公示

中國礦業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國礦業大學(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高校,為全國首批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之一,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已有112年的辦學歷史,通過長期發展和建設,學校形成了以工科為主,理、工、文、管、法、經、教育、藝術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和多科性大學的基本格局 。在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礦業工程、安全科學與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4個學科被評為A類 。工程學、地球科學、材料科學、化學、數學、環境與生態學、計算機科學和社會科學總論8個學科水平進入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前1%,其中工程學進入前1‰ 。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地 址:江蘇省徐州市大學路1號
學業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礦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
第二條 學校全面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
第三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作為學校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咨詢與民主監督機構,吸納一定數量的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等參加,為學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總體目標、確定和落實招生政策及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提供決策咨詢和建議,并進行指導和監督 。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統籌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確定本科招生總計劃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審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錄取工作方案和招生宣傳工作政策等,指導做好招生考試、錄取和宣傳等工作 。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并負責做好與上級主管部門及各省(區、市)考試院的溝通聯系等工作 。
第三章 招生類別、計劃和專業
第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類和特殊類 。其中特殊類型招生包括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好學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藝術類,以及面向港澳臺僑、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 。
第八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按照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以及學校辦學地域與面向行業、往年分省招生計劃及上級主管部門工作要求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最終的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
第九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使用預留計劃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
第十條 學校實行按專業和專業大類(以下統稱“專業”)相結合的招生模式,并根據辦學發展需要對大類設置進行優化 。按專業大類錄取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具體專業,在完成大類通識課程培養后,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及專業容量、學生成績和志愿等分流至所錄取專業大類中的相關專業 。2021年本科招生專業(類)詳見《中國礦業大學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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