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石家莊保障房換房政策 2022石家莊保障房換房政策出臺

換房條件
1、具有住房保障資格,辦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續并實際入住,已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 。
2、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繳納正常,沒有欠費情況 。
3、同一家庭類型之間可以互換,不同家庭類型居住住房均為集中建設的保障房小區(安苑小區、明珠花園、珍集嘉苑、全城綠洲、秀河小區、秀玉小區、安華家園、尚達家園、建華家園、仁華家園、民華家園、福華家園、和華家園、盛和苑、安和苑1、2、3號樓、南和苑、東安小區、紅河小區、依水佳苑、談安小區1-6號樓、文河小區)的,也可以互換 。
4、具有換房意愿的保障家庭(以下簡稱換房家庭)的目標房源月市場租金,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 。
5、家庭人口和保障房面積相匹配: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互換面積60平方米以下房屋;家庭人口3人的,互換面積80平方米以下房屋;家庭人口4人(含)及以上的可以互換80平方米(含)以上房屋 。換房不到一年的不得申請互換,每個保障家庭每年允許換房一次 。
6、換房期間家庭狀況發生變化的,待換房結束后再進行變更 。家庭狀態正在變更,沒有辦理完畢的,不得參與保障房互換 。
7、換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須同時調換 。
換房程序
1、發布房源信息 。換房家庭自行登錄石家莊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共保障房互換平臺”發布換房信息或通過其他途徑自行尋找換房對象 。
2、開具《誠信證明》 。達成換房意向的家庭,7月26日至8月2日,到各自租住小區的管理單位開具《誠信證明》,領取并填寫《公共保障房換房申請表》(一式二份) 。
3、提交申請 。8月2日18:00之前,換房家庭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誠信證明》,到申請地的區級住房保障部門提交《公共保障房換房申請表》,申請人同時出具書面的承諾書,承諾在換房過程中不存在經濟補償 。各級住房保障部門一經發現有經濟補償行為的,取消雙方保障資格 。
4、區級初審 。8月3日至8月4日,區級住房保障部門受理換房申請,在《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申請信息,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提交至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
5、市級審核 。8月5日至8月12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將各區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報市住建局審批,審批結果發放到各區住建局、市保障房管理分公司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對審核通過的家庭進行租金核算,并出具《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各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發放《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 。
換房要求
1、查驗房屋 。換房家庭持《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到管理單位申請查驗房屋,并出具《房屋查驗結果》(由管理單位制作填寫),明確房屋狀態 。
2、辦理入住手續 。驗房結束后,換房家庭在《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規定時間內,交回原《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并結清費用;持費用結清材料與換房小區管理單位重新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辦理換房入住手續 。
3、費用繳納 。租金繳納及相關費用的收取時間及標準,按照《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執行 。
4、信息反饋 。換房結束后,保障房管理單位將辦理換房的結果提交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5、信息更新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將換房結果進行系統數據更新 。
其他事項
1、取得《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的換房家庭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換房手續;未在規定時間辦理的,《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失效 。
2、在未取得《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之前,換房家庭不得私自換房 。私自換房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保障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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